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类项目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3/2/13 14:45:06
  • 来源:
  • 浏览:166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云办发〔2021〕36号,以下简称《29条措施》)精神,现将云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类项目奖补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补时间范围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开展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活动,符合《29条措施》第27条规定“经省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的技术合同,年度技术交易额在500万元(含)至3000万元(含)之间的单位,按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合同登记方奖励;超过3000万元的部分按5‰给予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每年完成额定工作任务,给予2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超过额定工作任务的增量部分,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登记机构每年补助、奖励金额最高为50万元”,可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奖补。

二、申报类别和材料要求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奖补

完成《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目标的通知》要求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可申报奖补。申报方法及需提供材料如下:

1.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科技成果转化奖补专项”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奖补项目”填报“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2022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总结(盖章件);

3.完成2022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目标的证明材料(可从“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中“统计分析”的“合同统计”截屏图片,统计指标按“合同类别”统计,“统计级数”按“一级”统计,需加盖单位公章);

4.承诺书。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方奖补

经省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的技术合同中的“技术交易额”符合《29条措施》第27条规定的单位,可申报奖补。在2022年登记的“分期付款”类的技术合同,可将分期付款的发票和银行凭证累计申报奖补。享受过奖补的技术合同不再享受。申报方法及需提供材料如下:

1.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管理信息系统”下“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中“科技成果转化奖补专项”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方奖补项目”中填报“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与每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相对应的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发票(记账联)和技术交易金额的银行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全部在网上申报,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已经在“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的,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未完成单位注册的用户,建议使用Firefox浏览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者搜狗浏览器,登录省科技厅门户网站(kjt.yn.gov.cn)完成注册及申报。

(二)在线审核。推荐部门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单位填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受理

(一)网上填报

2023年2月15日至3月25日17:00前,各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材料,逾期关闭系统,终止申报。

(二)网上审核

2023年3月1日至31日17:00前,各项目推荐单位按要求在“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材料,逾期关闭系统,终止审核。

五、有关要求

一是项目申报单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二是需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三是奖补经费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认定登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和与之相关的条件建设。须符合国家、省相关管理要求,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科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

联系人及电话:崔文川,0871-63104096。

附件:1.2022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总结(登记站用模版)

附件2.诚信承诺书(登记站用模版)

附件3.诚信承诺书(登记方用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