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 时间:2020/3/6 15: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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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发改投资〔2020〕21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中央驻滇单位,有关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用好稳定扩大有效投资“关键一招”,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带动就业、促进消费,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2020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高位统筹推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战疫情与稳投资并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项目作为经济工作主抓手高位推动。要建立重大建设项目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责任部门主推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高位统筹谋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各地要对属地项目负总责,自加压力、迎难而上,将年度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季度、月度,落实到具体项目,将项目推进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逐个节点抓好落实;省级重点行业部门要牢固树立全行业管理理念,切实承担起谋项目、促推进任务,逐个问题协调解决。确保竣工项目年内投产达效、新开工项目年内如期开工、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前期项目快速推进,顺利完成云南省2020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目标,有效支撑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以在建项目稳存量、以新开工项目扩增量、以前期项目增后劲,筑牢项目投资支撑基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对事关全局、影响力大的工程项目要尽快组织复工建设。要加强跟踪调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避免在建项目停工半停工;已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项目,要加快拨付使用进度,尽快形成有效投资。要持续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加强业务指导,分级分类做好项目前期手续审批办理;提前做好项目征地拆迁、水电气接入等开工前准备,确保项目顺利落地进场;疫情防控形势较好、有条件的地区要科学制定开工时间,合理安排调整施工进度,全力以赴加快建设。
三、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省级有关部门继续大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快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下达拨付进度,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配套融资优先对重点项目给予支持;继续加强向银保监局和金融机构推送项目,争取信贷资金支持;研究用好PPP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结合、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比例调减等政策;探索开展项目资产证券化。加强重点项目计划与用地计划衔接,加强土地资源在空间和使用时序上的统筹,强化存量盘活、增量优用,精准配置土地资源要素,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四、抓好项目协调服务
各地要建立重点项目工作台账,加强行业主管部门衔接沟通,争取各部门提前介入,瞄准立项、选址、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关键节点,指导帮助业主做好项目前期论证、报件编制,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全面推进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一部手机办事通”融合发展,拓展行政审批“互联网+”服务维度,实现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无纸化办理及容缺办理,提高审批效率,促进项目落地;强化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审批、用地、融资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类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形成有效投资。
五、抓实工作督导问效
各地要及时追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灵活运用重点督查、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适时开展重点项目督促检查。健全完善投资项目评价奖励制度,强化运用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储备转化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运行监测调度情况、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情况等进行评估考核,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奖励,体现“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鲜明导向,营造坚定不移抓好投资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
六、坚持项目监测调度
进一步增强重点项目监测管理科学性,各地要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项目库,做好项目实时调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跟进项目资金、用地需求摸底,切实做好台账信息调度。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服务,指导项目业主深入细致梳理项目推进情况、存在困难及问题,及时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共享,每月调度汇总并于下月5号前反馈省发展改革委,以便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定期形成专报提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