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5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时间:2024/6/21 1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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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工作部署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等政策文件精神,做好2025年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围绕科技创新规划布局和云南省基础研究实际,在前期调研、建议征集、专家论证等工作基础上,研究形成了2025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向社会发布。请有关单位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型

2025年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杰出青年、优秀青年项目,青年项目。

(一)重大项目

围绕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共性需求,研究重点聚焦云南特色优势领域和重点产业,以需求导向为主开展创新性研究,力争实现重点产业、特色优势领域基础科学研究重大突破。

(二)重点项目

支持已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科研人员在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及综合交叉前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原始创新研究。目标是为解决科学问题,提出创新理论、发展新方法、探索新现象、开辟新领域和新方向,在数学物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科学等学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实现重点产业、特色优势领域基础科学研究的突破。

(三)面上项目

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关注密码学研究。

(四)杰出青年、优秀青年项目

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同行承认,具有较好的创新性研究成绩,有望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青年科研人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培育一批达到国内科技领先水平的优秀学术骨干。

(五)青年项目

支持青年科研人员自由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研人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激励创新思维,培育创新后继人才。

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在云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有较好科研基础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

2.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每项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按财政科技经费单独核算,专账管理。

3.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不得提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请。省科技厅将加强对申报单位的项目管理过程监督。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上传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课题组成员签名及单位盖章页、单位承诺书。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如涉密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有关处室提交申报材料。

6.如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建立完善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强化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责任制,防范科研伦理和安全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伦理审查和过程监管。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涉及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项目,须扫描上传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三)限项申请

1.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含青年项目和各类联合专项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人员,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各类联合专项项目)。

3.同时符合政策支持类面上项目申报条件和青年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政策支持类面上项目或青年项目。

(四)相关要求

1.项目经费按照《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部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省基础研究计划中的重点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的项目的申请书和经费预算书中,只需填写项目总经费,不需填经费明细。重大项目须填写《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书》。

2.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含各类联合专项〔基金〕项目)逾期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项目申请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研究方向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

4.申请人应当是所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组成员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有合作单位的,须扫描上传双方单位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

5.同一研究内容已获得过财政经费资助的,基础研究计划不再立项支持。

6.对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高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ESI全球前1‰学科毕业的博士来滇从事科学研究的科研人员,在申报面上项目时须提供相关学位证、毕业证、就业证明和检索证明。

7.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XXX(项目编号)”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Yunnan Fundamental Research Projects (grant NO. XXX)”。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注册单位账号并创建项目负责人账号,已有账号的直接登录。

(二)项目申请人网上在线填报项目申请(选择基础研究计划下对应的项目类型),在线填报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8:00至2024年8月22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审核。项目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在线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至2024年8月26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杨帆,63168640;李鹏,63140941。

(二)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