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2024年昆明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 时间:2024/10/10 0:00:00
  • 来源: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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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就做好2024年昆明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算力中心示范项目。推动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提质扩容,组织遴选示范类算力中心,打造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标杆。

(二)人工智能典型应用示范项目。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制造、城市治理、政务服务、交通、医疗、金融、教育、文旅等领域应用推广,综合评选后遴选典型示范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执行期内单位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高不超过100万元账凭证、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分类汇总表;

(三)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文件复印件(有则提供,无则免);

(四)单位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项目执行期内近两年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六)项目承接单位资质、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七)企业在“信用中国(云南昆明)”平台下载打印的信用报告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申报项目须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实施的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一致;项目申报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清晰完整,并签署项目承诺书。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对所申请项目按照申请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请书,按属地化原则申报项目,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所需的原始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申请报告、汇总表和企业申报资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于10月25日(星期五)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逾期申报的项目不再受理。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择优遴选为市级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