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
- 时间:2020/3/12 17: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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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信局,有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工重装函〔2020〕4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州(市)工信局要做好组织协调和政策宣传工作,积极鼓励区域内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投保,并申报国家保险补偿,进一步提升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水平。
二、各州(市)工信局要按照申报项目投保时间、技术参数等要求,指导企业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制造企业、保险机构和装备用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各州(市)工信局同银保监局、财政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政策符合性进行初审,待工信部正式申报通知出来后,将初审意见、本地区项目汇总表等及时报送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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