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的通知

  • 时间:2021/11/18 17: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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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及《云南省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计划》(云工信运行〔2021302号),推动我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储备规模以上工业发展力量。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库规模

2021年全省“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800户左右,各州市入库企业数指导指标见附件1

二、入库条件

(一)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有望达到2000万元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三、入库程序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以近两年企业财务数据为基础,遴选符合入库条件的工业企业作为推荐对象,组织企业填报《“小升规”工业企业入库推荐表》(见附件2),汇总后报送州市工信部门。

(二)各州市工信部门负责审核本州市拟入库推荐资料,确定本州市入库企业名单,汇总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各州、市上报资料,综合考虑升规潜力和成长性,对各州市上报名单进行适当筛选,建立全省“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

四、跟踪服务

(一)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工信部门要择优推荐“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各级财政扶持资金。要将本地入库企业的融资需求向银行、担保机构重点推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要重点支持“小升规”培育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各级工信部门开展的融资对接、产业对接、企业“上云上平台”、管理咨询、人才服务等活动,要优先将重点培育企业纳入服务对象。

(二)强化服务。各州市要加强对“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内企业调度指导和协调服务,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情况,指导企业搞好生产经营,协调解决企业升规中的实际问题,助推企业纳规入统。

(三)动态调整企业培育库。鼓励各地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每年年初动态更新,已升规企业调整出库,同时遴选新的企业入库培育。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高度重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规下工业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报。

(二)请各州市将本地入库企业名单行文在1125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附后备企业入库汇总表,同时报送附表3excel)电子文档。

(三)请各地指导符合“小升规”条件的企业于20211231日完成要件准备。

   联系人及电话:王珏   63515027

   电子邮箱:ynetcddc@163.com

附件:1.“小升规”入库企业数指导目标

          2.“小升规”后备企业入库推荐表

          3.“小升规”后备企业入库汇总表

(附件下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