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12/20 0:00:00
- 来源:云南省科技厅
- 浏览:14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行动方案》(云科合发〔2021〕1号)、《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办法(试行)》(云科规〔2022〕2号)、《云南省“智汇云南”计划实施方案》(云科合发〔2020〕3号)以及《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省科技厅决定开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智汇云南”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网络填报审核
1. 自2024年12月23日起,可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申报。为提高“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申报质量,“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采用限额申报方式进行申报,每个独立法人单位限额申报不超过5项。
2. 申报类别请选择“重点研发计划”项下“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中对应项目,没有注册信息系统帐号的申报单位及参加单位,请先完成注册。
3. 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申报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成功提交至推荐部门方为网络填报完成。其中,“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和“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2月7日23:59前完成上述填报及审核程序,逾期未完成的将不予受理;“智汇云南”计划项目不设置申报受理时限,申报系统长期开放,全年受理。
(二)在线推荐
1. “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和“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材料由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每个独立法人单位限额推荐不超过5项的“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请推荐部门把好质量和数量关,多推荐将不予受理。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为网络填报完成后5个工作日之内。推荐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23:59,逾期不再进行推荐。
2. “智汇云南”计划项目推荐部门在线审查和签署推荐意见长期开放。省科技厅定期发布评审通知,分别组织评审截至当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已完成推荐部门审核的项目申请。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对在申报评审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按规定列入科研诚信记录。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智汇云南”计划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2、3。
(四)申请书须用中文填写,附件材料须提供与外方的国际科技合作协议。非中文附件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相关规定及申请书样本,请在信息系统首页“申报业务”栏目自行查询下载。
(六)涉密材料不得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提交有关材料。
(七)鼓励外籍科学家依托在云南省注册的内、外资独立法人机构,领衔或参与专项申报。
四、咨询方式
(一)业务咨询
1. 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申报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赵秦,0871-63130743。
省科技情报研究院:肖敏,0871-63113392。
2.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申报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赵秦,0871-63130743。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郑红梅,0871-63128575。
3. “智汇云南”计划项目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赵秦,0871-63130743。
省科技情报研究院:肖敏,0871-63113392。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