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昆明市2021年磷石膏综合利用补助项目的通知

  • 时间:2022/4/14 16: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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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加快推动昆明市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奖补政策,现就申报昆明市2021年磷石膏综合利用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组织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管理规范,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无违规违法行为。

(三)按照省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且2021度评价认定磷石膏综合利用量达到10万吨(含)及以上。

、申报资料

(一)昆明市2021年磷石膏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申报表

(二)承诺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

(六)2021年度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按季度分别评价)

(七)企业在信用中国(云南昆明)平台下载打印的信用报告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要求

1.按照《昆明市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实施方案》(昆政办〔2019〕11号)要求,项目按属地化原则同时完成线上线下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登陆省财政厅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网址:http://czt.yn.gov.cn/ygyc/进行申报。

2.申报主体向所属县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胶装成,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一致项目申报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清晰完整

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核实,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申请报告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源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信局资源综合利用处李晓微  63610515

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    杨沅珊  63544947

附件:1.昆明市2021年磷石膏综合利用补助项目申请表 

         2.承诺书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            昆明市财政局

       2022年4月7日


 附件1.项目申报表

 附件2. 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