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动咖啡精品率和精深加工率提升三年行动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 时间:2023/5/30 20:15:54
  • 来源:
  • 浏览:241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省直管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动咖啡精品率和精深加工率提升三年行动支持政策措施(2022-2024年》(云农绿20228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编制了云南省咖啡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指南《云南省咖啡鲜果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奖补资金申报指南》《云南省咖啡精深加工投资奖补资金申报指南》《云南省精品咖啡庄园咖啡品种更新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州、市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积极组织申报政策支持资金。

 

联系人: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项希希

电话及邮箱0871—65749600lssppbgs@163.com

    联系人:云南省财政厅  李益鲁

电话:0871—63629917

联系人: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  冯志刚

电话:0871—63513028

 

附件:1.《云南省咖啡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指南》

2.《云南省咖啡鲜果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3.《云南省咖啡精深加工投资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4.《云南省精品咖啡庄园咖啡品种更新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523


附件1

 

云南省咖啡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

申报指南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动咖啡精品率和精深加工率提升三年行动支持政策措施(2022-2024年》(云农绿20228号)精神,为规范咖啡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申报,特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对象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咖啡种植、生产加工、标志管理的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支持时间范围

2022年11日至1231日。

三、支持范围及方式

支持范围

1.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认证或国内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资质的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咖啡产品转换期产品除外

2.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咖啡基地建设

以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认证主体为主进行经营管理的具有长期(不低于5年)土地承包、租赁或原料购销合同(协议)且生产规模不少于500(含)的咖啡种植基地(有机转换基地除外)。

3.咖啡地理标志

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且授权用标的咖啡产品。

(二)支持方式

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及基地,实行先建后补、证后补、按量奖补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且授权用标的咖啡产品实行“获证后补”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补贴

、奖补标准

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对获得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转换期产品除外)认证且贴标使用的咖啡产品给予3万元/个产品的一次性奖补(续展或再次认证同一产品不予奖补),同一获证主体最高奖励30万元。获证产品数以有效期范围内的认证证书为准。

    (二)绿色食品、有机咖啡基地。对获证主体自主经营管理或长期稳定供应原料(承包、租赁及购销协议期不低于5年)且规模不少于500(含)的绿色食品、有机咖啡种植基地(有机转换基地除外)分别给予100元/亩、200/亩的一次性奖补(再认证同一基地不予奖补)。基地规模核算以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申请认证时提交的产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基地承包(租赁)合同或原料购销协议为准。

(三)咖啡地理标志。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且授权用标企业不低于1家的持证主体给予50万元/个的奖补,同一持证主体仅奖补一次。

、申报条件

(一)符合支持范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关单位

(二)有机产品获证主体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可查询到相关信息;绿色食品获证主体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可查询到相关信息。

(三)申报主体所提供的认证证书持有人名称需与申报主体保持一致。

申报主体依法经营,在信用、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税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予受理:

1.同一咖啡园生产基地不同主体重复申报的;

2.证机构资质及证书无效或被撤销、注销的

3.同一年度内,财政资金已支持过该项目的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受理时间

2023年530日—620日。

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逐级审核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及新型经营主体,按照指南和网上申报要求,2023年620日前登陆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222.172.224.40:8080)自愿进行申报。同时,向县级农业(咖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份)。申报主体应如实、准确、全面填报相关材料,网上录入的项目申报内容及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填报内容相一致。

(二)县级、州市级审核

县级、州市级农业农村咖啡)主管部门牵头审核申报主体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地面积及权属证明认证类型、证书真伪及有效期、资金补贴额度信息。同时,需进一步商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公安和法院等部门对申报主体及其法人近2年在社会信用、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纳税、涉黑涉恶、诉讼方面进行深入核查,申报主体存在以上方面不良记录且未整改的,取消申报资格;已整改的,须由申报主体提供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整改完成证明材料;涉及认证基地所在地跨县区的,需商请所在地农业农村咖啡)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审核完成后会同财政部门汇总行文,逐级报上级农业农村咖啡)主管部门,并在“阳光云财一网通”提交审核意见。

省级审

省农业农村厅对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申报项目开展核,期间,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参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申报主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核实。核实完成后将项目初核情况提交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的初情况开展复核,并将项目复核情况反馈省农业农村厅。由省农业农村厅按规定程序将项目复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不予支持。

审核期间,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的,不得再申报享受同类财政补贴资金。

)资金拨付

农业农村厅根据公示结果直接拨付申报主体补助资金。

、申报材料

(一)申报申报表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咖啡基地规模、绿色食品及有机认证情况、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情况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申请文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附件1

(二)承诺书。经申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对其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承诺书(附件2

(三)证明材料

1.主体(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机转换证书除外)或地理标志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3.申报主体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的信用报告。

4.基地证明材料。不低于5年的基地承包(租赁)或原料购销合同(协议)及基地清单。

5.近一年内州(市)级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标准全项检测的合格产品检验报告。绿色食品基地同时需提供《产地环境检测报告》

6.地理标志登记(注册)申请须提供授权用标及企业用标证明材料。

7.认证基地范围图斑。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采集申报认证基地的边界坐标并形成的图斑,最终数据以.shp格式存储。

8.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贴标产品的生产记录、销售合同、财务记录、有关图片等。

、跟踪管理

(一)县级农业(咖啡)主管部门应加大本辖区获奖补主体资金使用指导力度,指导企业加大绿色、有机咖啡基地建设,制作并明示绿色、有机专用标识标牌,指导广泛推广使用绿色、有机专用标志,加大绿色、有机产品宣传及市场营销等工作。

)县级农业(咖啡)主管部门应加大奖补主体日常监管力度,定期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规范生产检查,确保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按标生产。结合工作实际,将获奖补主体获证产品纳入各级农产品(食品)年度抽检范围,确保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质量达标。对检查、抽检不合格的视情况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对违规违法生产的给予曝光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也将适时组织随机检查、抽查活动。

十、附则

本指南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