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云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11/7 0:00:00
-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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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化信息化部“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云南省“十四五”大数据中心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加快培育大数据产业生态,决定组织2024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需是云南省内从事及应用大数据应用开发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申报项目需为在建或已建项目,示范带动作用良好。
二、申报项目范围和内容
结合云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计划和实际,突出大数据在我省制造业、医疗、旅游、文化、农业、能源、交通、教育、政务等行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及场景落地,突出本地化的大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共享、开放、安全等环节的产品及解决方案,突出项目的鲜明特色和潜力。
三、申报方式及时限
(一)申报方式。申报项目主体将项目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属地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初审后逐级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属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sc@ynitdc.com。
(二)申报时限。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1月20日前将项目材料报送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1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按优先级排序后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1105室(电子版发送至ssc@ynitdc.com)。
四、其他
入选省级2024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的项目,将在推荐国家级试点示范、省级相关财政资金奖补、推广应用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联系人:王景平
电话:0871-6431291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