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 时间:2021/11/17 14: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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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1〕26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对照“推荐条件”,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下载申报书进行填报。
二、申报企业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三、企业完成申报书填报后,需加盖公章,扫描上传,于11月19日前完成线上提交,并同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提交加盖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
联系人: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刘明超
电 话:0871-63515549
联系人: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宋现锋
电 话:0871-63113443
联系人:云南省财政厅 戴 萍
电 话:0871-63621292
联系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文旌
电 话: 0871-63215570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