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做好 2023年昆明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3/3/24 18: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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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昆明综保区、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跨境电商园区,昆明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为推动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昆明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创新发展,根据《昆明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拟开展新一批昆明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认定,并对已获得认定的园区开展考核评估,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园区经营管理机构

(二)申报条件:具有明确经营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经营管理机构在昆明市依法注册、聚集一定数量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特色明显、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为主导、能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区域。其表现形式可以为园区、商务楼宇或产业集聚区等。

二、申报程序

昆明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采取园区主体申报,区商务主管部门预审推荐,市商务局审核认定的程序,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申报,指导申报主体填写申报材料;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后,将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于4月13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外贸处。

三、申报及考核材料

(一)新申报主体报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1.昆明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书(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1);

2.昆明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区商务部门需加具意见,格式见附件 2);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4.地方政府关于批准园区建设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园区规模(建筑面积、楼宇数量、工作人员、园区提供配套服务名称或内容等)证明文件、发展规划;

6.已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名单及经营情况一览表(主营业务、年营收规模、就业人员数量、获得区级以上示范称号情况等);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已认定园区考核报送材料

1.2022年工作总结及 2023年工作计划

2.园区规模(建筑面积、楼宇数量、工作人员、园区提供配套服务名称或内容等)证明文件;

3.已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名单及经营情况一览表(主营业务、年营收规模、就业人员数量、获得区级以上示范称号情况等);

(三)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1.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2.上述第(一)(二)项企业所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主体须按《昆明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要求及标准如实申报,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二)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园区申报工作;要广泛宣传,应报尽报,及时指导、帮助申报主体释疑;要严格审核报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规范、按时上报。

(三)申报主体须于2023年4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过期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于4月13日前上报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