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2021年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 时间:2021/7/26 16:23:41
- 来源:昆明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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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决策部署,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云南省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具体产业为:精制茶及茶产品制造业、鲜花制品及制糖业、果蔬及坚果加工业、咖啡制造业、酒及饮料制造业、营养及功能性食品制造业、肉类食品加工业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企业申报
本次评选活动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进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pingxuan.ynetc.gov.cn)。同时,填写申报表和基本情况表(附件2、3、4)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参选申请,企业可以同时申报“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两项评选都符合最终评选条件时只入选其中一项。之前获奖的企业可以继续申报。
三、审核把关
企业申报所在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生态环境、金融、自然资源、公安、安监、人力资源等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入库税收总额、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质量安全、金融信用、依法纳税、合规用地、工资保障、涉黑涉恶、安全生产等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核实并填写部门意见汇总表(附件5)。
四、申报材料
(一)“10强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3.申报主体资信情况,含:2019年、2020年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和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获取的企业信用报告。
4.食品质量相关认证证书、证明材料。
5.申报主体获得的各类省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相关证书。
6.申报表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20佳创新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3.申报主体资信情况,含:2019年、2020年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和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获取的企业信用报告。
4.食品质量相关认证证书、证明材料。
5.申报主体获得的各类省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相关证书。
6.申报主体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新品种)证书。
7.研发投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8.在职职工名单和社保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学历证明材料。
9.企业创新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
10.申报表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一次性提供齐全。纸质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进行对应编号并编制目录。为方便档案管理,纸质材料除封面信息外,需在书脊处标示相关信息,如“XX公司2021年绿色食品‘XX企业’申报材料”。所有电子版申报材料按顺序整理归并至同一个文件夹中,以申报主体名称命名。
五、相关要求
(一)请于7月30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附件2和附件3)及相关表格(附件4和附件5)等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各县(市)区、开发(园)区要切实担负起核查和申报责任,对申报主体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不得要求企业到各部门盖章。
(三)活动主(承)办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整个评选活动程序规范、全程透明、结果阳光。各参评主体要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和违规违法者,将依法依规取消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黄伟刚,0871-63127335
电子邮箱:kmsgxwxfpc@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2.2021年度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评选申报表
3.2021年度云南省绿色食品20佳创新企业评选申报表
4.2021年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20佳基本情况表
5.部门意见汇总表
昆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的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