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昆明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11/19 0:00:00
- 来源: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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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昆政办〔2022〕45号)要求,提高我市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现将2024年度昆明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最新版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
(二)符合《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昆明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昆工信通〔2022〕116号)中认定范围和条件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认定首台(套)的企业,应是在昆明市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研发生产企业。
(二)成套装备价格在1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50万元以上,单个(套)关键零部件价格在5万元以上。
(三)研制生产企业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依 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及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该装备注册商标的所有权。研制生产企业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具备产品设计及批量生产的基础条件。
(四)装备质量可靠,通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原则上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三、申报材料
(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书(含承诺书)。
(二)工业和信息化或科技部门专家库中两名以上非本
单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首台(套)推荐函,同时提交推荐专家简历。
(三)认定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四)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索查新报告、产品鉴定书,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
(五)产品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七)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八)其他材料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企业(含央属、省属企业)向属地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指导企业登陆省财政厅“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完成线上申报。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
五、申报说明
申报装备的名称需与销售合同、企业标准、检测报告中的装备名称一致,如存在不一致之处需作相关说明,否则不予认定。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郭锦 ,陈鑫昊
联系电话:0871-63126348
通讯地址: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627
电子邮箱: sgxwzb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