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通知
- 时间:2023/3/23 13: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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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76号),推进工业企业节能对标达标、比学赶超,突出能效标准引领作用,加快工业能效提升,不断提高工业企业能效水平,推动产业绿色发展,我们研究提出了《2023年度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申报指南》,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本地企业积极申报,按照《指南》要求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于2023年4月28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约能源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红玲 王晗 0871—63513260
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650011)
附件:1.2023年度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申报指南
2.2023年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 15日
附件1
2023年度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综合考虑行业的能源消费、节能潜力、节能技术发展趋势,2023年申报的产品主要包括:钢铁、水泥、电解铝、工业硅、铅冶炼、锌冶炼、铜冶炼、黄磷等8类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在云南;
(二)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
(三)能源消费量和生产经营活动量可计量、可报告、可核证;
(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通过认证或评价;
(五)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
(六)2年内无违法行为,无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等事故。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每个州(市)每类产品可推荐3-5户“领跑者”候选企业。
(二)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由申报企业提出申请报告(详见附件2),报送所在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主管部门审查。县级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审查推荐意见(详见附件2附1),并将符合条件的“领跑者”候选企业报送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主管部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主管部门对县级推荐的候选企业进行审查,提出本级审查推荐意见(详见附件2附1),对符合条件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指导下属单位做好申报工作,通过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主管部门申报。
(四)申报企业应按照申请报告格式要求提出申请,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附件2
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2023年度)
申报产品: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申报企业应认真阅读《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如实编写申请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申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表(附1)
(2)申请报告提纲(附2)
(3)填写对应行业能源使用情况详表:钢铁、水泥、电解铝、工业硅、铅冶炼、锌冶炼、铜冶炼、黄磷(附3-10)
3、以上材料需按顺序编排,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