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通知

  • 时间:2023/3/23 13: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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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76号),推进工业企业节能对标达标、比学赶超,突出能效标准引领作用,加快工业能效提升,不断提高工业企业能效水平,推动产业绿色发展,我们研究提出了《2023年度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申报指南》,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请各州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本地企业积极申报,按照《指南》要求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2023428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约能源处)

联系人电话:李红玲  王晗  0871—63513260

邮箱:ynsjnb@126.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650011

附件:1.2023年度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申报指南

          2.2023年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 15

  


附件1

2023年度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综合考虑行业的能源消费、节能潜力、节能技术发展趋势,2023年申报的产品主要包括钢铁、水泥、电解铝、工业硅、铅冶炼、锌冶炼、铜冶炼、黄磷8类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在云南;

(二)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

(三)能源消费量和生产经营活动量可计量、可报告、可核证;

(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通过认证或评价;

(五)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

(六)2年内无违法行为无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等事故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每个)每类产品可推荐3-5“领跑者”候选企业

(二)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企业提出申请报告(详见附件2),报所在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主管部门审查县级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审查推荐意见(详见附件2附1),并将符合条件的“领跑者”候选企业报送)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主管部门。州)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主管部门县级推荐的候选企业进行审查,提出本级审查推荐意见(详见附件2附1,对符合条件的报省工业和信息化

(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指导下属单位做好申报工作,通过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主管部门申报

(四)申报企业应按照申请报告格式要求提出申请,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附件2

  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2023年度)

  

申报产品: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申报企业应认真阅读《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如实编写申请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申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表(附1

(2)申请报告提纲(附2

(3)填写对应行业能源使用情况详表:钢铁、水泥、电解铝、工业硅、铅冶炼、锌冶炼、铜冶炼、黄磷(附3-10

3、以上材料需按顺序编排,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