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推荐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3/10/12 15: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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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培育一批我省制造业优质企业,促进产业链固链强链补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3263号),现就组织开展我省2023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推荐和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须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附件3,相关指标按《管理办法》“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4严格把握。

(二)重点产品领域。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出了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重点领域(附件5)。对于符合重点领域的申报企业,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予以优先推荐。

(三)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各州市应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对已入选的单项冠军企业和有潜力的企业进行入库培育,建立联系制度,加强精准服务。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推荐上报名额。依据各地工业经济发展基础,结合之前我省单项冠军企业遴选推荐情况和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了各州市推荐名额上限(附件6),请各市工业和息化按照名额遴选推荐。

复核评价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2020年认定的第五批及通过复核的第二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组织开展复核。请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2020年第五批认定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北方奥雷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填报申请书(附件1)并进行初核。我厅将对复核评价企业材料审核后报工业和息化部复核。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单位。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属地企业的遴选推荐和复核评价工作

(二)工作要求。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复核企业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对申请企业材料进行初步论证,对认定标准相关指标予以重点把关,确保质量;对复核申请材料要认真组织初核。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报送方式。申请和复核材料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企业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线报送系统(https://excellent-ent.cn)在线填写上传相关材料,审核后,统一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纸质材料。企业线下、线上填报材料应保持一致。

(四)截止时间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11月13日前,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一企一册、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式3份,连同加盖公章正式上报文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遴选后,积极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审核遴选工作中,相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企业要做好配合工作。

人:饶昆靖  光  彭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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