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州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工业领域节能降耗方向) 的通知
- 时间:2023/6/12 14: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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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工业信息化( 商务)科技局、楚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楚雄州州级财政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 (试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与资源 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7 〕 27 号 ) 文件精神,为做好 2023 年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预 算管理工作,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州级财政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预算项 目的 通知》 ,通过预算项 目的实施及现场审核验收情况,现将组 织申报 2023 年州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2022 年楚雄州 州级财政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 系并通过认证、评价验收的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工作的企业;创建“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企业”的企业;节能 技术改造、产品研发、推广应用及产业化示范典型案例项目。( 申报企业及项目名单附后)
二、上报程序和要求
( 一 ) 上报程序:请各县市、开发区工信部门项 目组织 申 报 单 位于 6 月 18 日 前 进 入 “ 阳光云财 一 网通平台” ( http://czt.yn.gov.cn/ygyc/#/home ) 完成网络资料申报,县市 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网络 材料审核。
( 二 ) 上报材料:
1. 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云 南省清洁生产合格企业项 目:专项资金申请表、申报项 目的 支撑材料 (提供审计/评价或认证证书/审核报告)、申报单位 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以及其他有关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2. 重点节能示范典型案例项 目:专项资金申请表、重点 节能技术应用案例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或者法人登记证。
( 三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在各县市、开发区 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州级财政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完成有关程序后报州人民政府。
联系人: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樊峪甫,电话:3389315、 13378781787 ,电子邮箱:cxzjn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