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度云南省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时间:2023/4/19 16: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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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云南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出台《云南省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科技项目,支持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开展自主、有组织科研创新。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科技项目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由合作共建机构高水平博导联合开展研究,纳入联合培养的博硕士生,立足科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科技项目包括“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沿自由探索和多学科交叉重点项目”“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经云南省科技厅批复同意,现发布《2023年度云南省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2)(下文简称《指南》),并启动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四个面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科技创新工作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贡献科技智慧。

坚持科教融合。聚焦云南高质量发展重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需求,围绕重大科技任务加强科研育人。

坚持服务云南。服务云南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重大科技需求,立足解决云南问题、满足云南需求、服务云南发展。

坚持绩效导向。加强分类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项目申请实行在线填写,网络申报。各申报项目可预填写申请书,正式申报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一)申报单位(含牵头单位及合作单位)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注册单位账号,创建项目负责人账号(已有账号的直接登录)。

(二)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以及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填报时“项目类别”选择“重大科技专项”下的“云南省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科技专项”,依据所申请项目类型选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沿自由探索和多学科交叉重点项目”“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或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根据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

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模板参见附件3,其余类别项目申请书模板参见附件4,正式申报时以系统内容为准。

(三)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相关内容及科研诚信要求告知参与者,申请人和参与者须在纸质申请书签字和签章页上签字。

(四)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共同申报一个项目,应分别编列各单位项目预算,由项目申报单位将所有单位预算审核汇总后形成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说明。

(五)有合作单位的,合作研究双方在申请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明确人员分工、经费使用及相关知识产权等约定,在经费预算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合作研究协议和纸质签字签章页上加盖公章,公章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单位名称一致。

三、申报条件

(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沿自由探索和多学科交叉重点项目”采取1+1(+X)模式联合申报;“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采取1+1+X模式联合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受联合申报要求限制。

1+1为“合作机构+云南高校”或“云南高校+合作机构”2名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的博导联合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和专家由联合申报团队商议,纳入联合培养的博硕士研究生。其中,项目牵头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其他单位作为项目合作单位。

X为来自云南高校、合作机构或其他机构科研人员,鼓励纳入合作共建云南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研究,促进云南高校青年人才培养;优先支持投入配套资金、提供关键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必要保障条件的企业参与的研究项目。(+X)表示非必须条件。

(二)申请人应当是所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受此规定限制。

(三)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不同申请人名义、不同申报单位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报单位应建立科技安全审查机制,不得提交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或敏感信息的项目申请。

(五)申请书相关研究内容不得是已向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期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区别和联系,不得将相同研究内容再次作为项目申请书的研究内容。

(六)参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国有大中型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可以适当放宽),且应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向系统上传以下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范本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页面附件下载。

(二)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说明的电子扫描件。范本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页面附件下载。

(三)项目申请书签字和盖章页的电子扫描件。范本由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四)科技查新报告。

(五)申报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范本见附件5)。

(六)由于医学和生命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申请人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扫描上传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

(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研究,必须在申请书中提供依托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多单位参与的涉及伦理学研究的申请需分别提供各参与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证明文件;境外机构或者个人与国内科研单位合作开展涉及人的伦理学相关的研究,应当出具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证明文件;研究项目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需在申请书中说明知情同意书的签署过程和程序。

涉及伦理学有关的研究项目获批准后如若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计划的,需按以上要求重新提交更改研究计划后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证明。

(八)对于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部委、云南省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须扫描上传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

(九)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十)涉及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的项目申请,提供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

(十一)对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请,申报单位提供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仅需提供封面签字盖章页、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及支出决算表);合作企业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14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提前做好准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请。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云南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南润

工作邮箱:xnlhyjsy@126.com

联系电话:15808754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