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人工智能省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3/3/1 13:41:02
  • 来源:
  • 浏览:287

各有关单位、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的通知》(云政发〔2022〕27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推动我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我厅组织开展2022年云南省人工智能省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方,可与人工智能技术、产品、服务或系统解决方案提供方联合申报。申报项目须为云南省内已建项目,项目建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二)项目所采用的技术、产品或系统解决方案应安全、可靠、可控。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授权、已取得阶段性应用成果、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申报。

(三)申报主体应具备开放、合作、共享的理念,共同促进我省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健康有序发展。

二、申报内容

结合云南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计划和实际,在省政府《通知》明确的内容基础上,突出人工智能在我省制造业、医疗、旅游、农业、能源、交通、教育、南亚东南亚国家多语种翻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及场景落地,项目要有鲜明特色和潜力。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准备申报材料,如实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由申报主体向项目所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材料。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于2023年3月15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报送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纸质3份,光盘1 份)、汇总表(附件2,纸质1份,光盘1份)

(三)推荐名额。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可推荐2个示范项目;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可推荐5个示范项目,其它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可推荐3个示范项目。

四、评审程序

(一)材料审核。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候选名单。

(二)材料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候选名单中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需要进一步落实和核查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到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对入选我省人工智能省级示范项目单位和企业,将在精准对接、标杆案例培育、“上云上平台”推广、重要媒体宣传、国家推荐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杨光,0871-63518162

材料报送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处

电子邮箱:ynsxxcytjz@163.com

 

附件:1.云南省2022年人工智能省级示范项目申报书

         2.2022年人工智能省级示范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