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昆明市工业能效提升及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的通知
- 时间:2022/3/10 10: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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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经发)局,财政(分)局:
为提高我市重点工业行业能效水平,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根据昆明市稳增长相关政策及《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6〕14号),现就做好2022年工业能效提升及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炼油、乙烯、二甲苯、现代煤化工、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磷铵、黄磷、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钢铁、焦化、铁合金、有色金属等重点用能工业行业和数据中心实施的绿色技术应用、重大节能装备应用、能量系统优化、公辅设施改造、原料优化调整、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低碳改造。
(二)2021年已按省、市要求淘汰但未获得市级补助资金的淘汰落后产能补助。
(三)2021年认定为国家或省能效“领跑者”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在昆明市实际经营的企业和相关单位。
(二)节能低碳改造类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在昆明市辖区范围内组织实施。环评、能评、土地、规划等审批手续完善。
(三)淘汰落后产能补助,必须按照省政府公告和市政府下达的淘汰时限、产能,按期拆除主要生产装置。
(四)申报节能低碳改造的项目需为2021-2022年已建成投运并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节能量通过项目直接产生并且能够核定。
(五)申报主体近2年来没有受到节能、环保、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行政处罚。
三、申报程序
2022年昆明市工业能效提升及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申报方式为全程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czt.yn.gov.cn/ygyc/),进行注册、申报,系统上提交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网上审核。节能低碳改造类项目审核通过后还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企业应如实、准确、全面提供相关材料,所有网上录入的项目申报内容、材料必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后,系统上提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审核,并在3月30日前联合报送正式推荐文件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申报资料
(一)节能低碳改造类项目
(1)项目投资备案证。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4)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
(5)项目运行情况及节能量计算说明。
(6)承诺书(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上传)。
(二)淘汰落后产能补助项目
(1)资金申请报告(参照网上模板)。
(2)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
(3)承诺书(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上传)。
(4)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已注销的提供注销证明)。
(5)政府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下达通知书或相关部门的文件。
(6)落后产能拆除验收意见表或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验收意见。
(7)淘汰设备和生产线资产价值证明材料。
(三)能效“领跑者”奖励项目
(1)资金申请报告(参照网上模板)。
(2)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
(3)承诺书(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上传)。
(4)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5)认定为能效“领跑者”的文件或者公示公告等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并签署项目承诺书。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附件:承诺书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局节能管理处:梁卜元 63324365
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杨沅珊 63544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