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昆明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项目的通知

  • 时间:2023/6/14 17: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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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派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促进专利运用和转化,支持昆明市内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体的创新成果,惠及更多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全市创新发展需求,推动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我局拟组织开展昆明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名称

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专利开放许可试点)。

二、 申报项目类型

财政补助类项目。

三、 申报主体

(一)申报单位应当符合《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单位须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单位或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实施知识产权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 申报程序

(一)线下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指南”及附件的要求,填报相关材料。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8份)进行提交。

(二)申报材料受理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度假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针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特别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相关违法行为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合格的在申报书上“推荐单位”一栏盖章,报送至中国(云南)自由贸易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鼎南路1号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示范园区2楼207室。

五、 申报时间

本批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版由各县(市)区、各国家、省级开发区(度假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报送,电子版以“申报单位简称+项目简称”命名发送至邮箱kmipo@126.com。

六、 评审和公示

申报材料受理后,按《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评审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政策规定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进行网上公示。

七、 有关要求

(一)项目的所有申报单位应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内提供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提供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单位承担立项后为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目标任务达成的责任主体。

(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申报材料的形式和数量按照“指南”要求执行。

八、 联系人及电话

牛老师 陈老师 0871-68256929

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