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导向计划项目的通知
- 时间:2021/9/1 13:55:51
- 来源:
- 浏览:359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委省政府州市现场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谋划做好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安排工作,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导向计划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依托产业发展趋势及我省绿色能源、资源、区位等优势,围绕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的“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重塑支柱产业新优势、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数字化发展”等决策部署,结合省委省政府州市现场办公会明确的各州市产业发展定位,紧扣绿色硅材、绿色铝材、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电池、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食品加工、特色消费品、绿色环保、石油化工等重点产业有关的建链延链补链强链、上中下游配套、技术改造与创新、智能化提升、绿色化改造、服务化转型等领域项目,重点征集先进装备制造(数控机床、电力装备、汽车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新材料,绿色硅(硅光伏、硅化工、硅电子),绿色铝,电子信息,疫苗及生物制品、现代中药,绿色食品加工(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肉牛7个重点产业),新能源电池,石油化工等重点产业链和集群项目。从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技术改造与创新、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含单项冠军)4个方向进行申报。原则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
1.未在云南省境内注册及建设的;
2.国家明确的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扩能项目,按规定应进未进工业园区的项目;
3.项目申报企业(单位)上年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包括2021年年底前尚未完成整改的),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
4.与《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2019年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18年版)、《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2012年版)等文件中相关规定不相符的项目;
5.项目业主或法定代表人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
6.与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我省工业行业发展规划等规定不相符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入库项目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导向计划项目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建设内容必须和申报项目一致)。
4.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复印件(信息软件类项目可不提供)。
5.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有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无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附原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租赁土地经营的,必须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并体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质量品牌实力的专利、标准、品牌等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前谋划2022年资金申报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提前对入库项目材料进行审核,作为申报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投资类项目的重要依据,视情况择优从中直接挑选拟支持项目。请各州市、县区工信部门通知并指导企业填报项目信息、按月更新项目进度及材料。在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正式申报通知下发前,企业均可登录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project.ynetc.gov.cn)完成网络入库申报(目前暂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届时按省级专项资金申报通知要求一并提交,系统申报功能预计9月1日后开放,第一批项目预计9月15日进行入库审查)。请各州市、县区工信部门按月做好项目动态入库审核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类
发展规划处 牛润利 63512102
绿色制造工程类资源综合利用处 张钦国 63512824
服务型制造工程类产业政策处 艾宗芳 63513030
技术改造与创新类 技术创新处 杨 光 63515791
附件: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导向计划项目入库申请表202108311106595288.xlsx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