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申报科技项目的通知

  • 时间:2023/7/17 9: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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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试行)》 (云组发〔2022〕25 ),加大对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  开展相关创新研究工作的支持,现组织2023年度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申报科技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重点领域 

支持2023年全省入选的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依托企业申报 科技项目。申报项目聚焦服务全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合力 推动我省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 导向、问题导向,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重点 支持生物医药、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绿色铝材和绿色硅材等重点材料、装备制造、生态环保等领域。

二、 申报要求

申报科技项目相关要求均按照《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

法》规定执行,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在所申报项目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优势和工作基础, 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所在企业申报项目配套投入资金与省财政  资金比例不低于1:1,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较强,鼓励项目申报单

位积极争取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筹措自筹经费。

(二)依托企业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须低于70%(国有大 中型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可以适当放宽),且应有研究与试验发

展经费支出。

(三)依托企业要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会计核 算制度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在省委人才办的指导 下,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申报项目参照《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 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10 )进行管理,项目实施期限 一般不超过3年,育种等长周期项目不超过5年,起始日期为

2024年1月。 

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 研项目按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专账管理。自 筹经费必须使用货币资金,不得用固定资产等充抵。项目承担单 位应签定自筹资金承诺书。自筹经费必须按合同书规定的比例及 时足额到位。项目设计单位应紧扣研究任务和支持强度,合理编 制预算,务求避免研发经费与研发任务不匹配,杜绝经费预算不 实际。项目评审立项通过后,若发生预算经费审减,原则上被审

减经费均由承担单位自筹部分解决。

(四)依托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头申报。

(五)原则上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 责人应当为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并且能组织协调整个项目执行工作。

(六)对于立项项目,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应按照《云南省科 技厅关于印发科技活动全流程实施诚信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通 知》相关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按合同要求达到相关考核 指标要求,若未到达的,将接照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记入科研 诚信档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研究,必须 在申请书中提供依托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 会审查意见;多单位参与的涉及伦理学研究的申请需分别提供各 参与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证明文件;境外 机构或者个人与国内科研单位合作开展涉及人的伦理学相关的

研究,应当出具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文件;研究项目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需在申请书中说明知情同 意书的签署过程和程序。涉及伦理学有关的研究项目获批准后如 若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计划的,需按以上要求重新提交更改研究

计划后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证明。

三、 申报流程

(一)项目填报

1.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项目申报单位即可组织项目负责 人 登  录  云  南  省  科  技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在线填申报项目。项目类 别请选择重点研发计划下对应的专项。科技副总项目基本情况栏 项目名称填写方式为:项目名称+(科技副总申报项目);产业 导师项目基本情况栏项目名称填写方式为:项目名称+(产业导 师申报项目),产业导师申报时请科技主管部门统一选择省教育

厅,省教育厅负责产业导师的推荐工作。

2. 没有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账户的申报单位、参加单位,先完成注册,再申报项目。

(二)推荐部门审核

1. 项目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

(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为申报

单位提交项目申请后5个工作日之内。

2.2023年8月3日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涉密项目申报

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及省教育厅(省产业导师选聘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

四、 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人才处(省科技副总选聘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楚思清,0871—63130013。

(二)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人事处)(省产业导师选聘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包崇文,0871—65143071

(三)省委组织人才工作二处,联系人及电话:余金华087163991580。

(四)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 161—6289。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