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3/10/27 18: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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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组织开展2023年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一)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
(二)聚焦烟草、冶金、绿色硅铝、石化化工、装备制造、绿色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食品与消费品等10个重点行业,以解决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提质增效、绿色降碳、安全生产”等关键问题为导向,遴选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
(三)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
为支撑制造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构建并发布工业软件或微服务,整合汇聚各类信息资源、制造资源和服务资源,以及为企业提供产业链配套、供应链协同等各类生产性服务。围绕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行业应用平台、区域特色平台、技术专业平台、生产性服务平台等多层级平台体系构建,遴选一批示范平台项目。
(四)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基地
聚焦产业园区管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服务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建设集中采购、协同供应、共享制造、协同制造、一体化仓储物流等数字化平台,以产业园区为主体遴选一批园区数字基础设施服务化、园区管理服务智能化、产业服务数字化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申报主体仅限于制造业企业,已获得2022年云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得申报。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等。上述两类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是云南省内各类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产业集聚区,专业特色化园中园可独立申报。
(三)支持联合申报,申报企业、园区可联合基础电信企业、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科研院所、高校等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展示范申报工作。每个联合体应有一个牵头申报主体,牵头申报主体需满足上述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编制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方向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和相关内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杜绝虚构和夸大。(详见附件)。
2.其他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单位相关法人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主要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项目建设和投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申报单位建设成就、技术能力的材料。
3.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复)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二)材料报送
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单位于11月15日前向所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中央驻滇企业和省属企业集团可将材料直接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州(市)推荐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申报材料的收集和审核,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加盖公章的《2023年州(市)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
(四)项目评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企业开展现场调研核查,形成评审意见。
(五)结果公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项目评审意见、相关行业处室推荐意见,选取10家企业作为2023年云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5个项目作为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3个园区作为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园区。
(六)表彰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入选的企业、项目、园区进行公告表彰,优先推荐申报各类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或资金支持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辰 王松雁
联系电话:0871-63512248
材料寄送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106室
电子邮箱:xcc@ynitd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