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
- 时间:2023/4/27 9: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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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7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此件请在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文件发布”栏下载)有关要求,认真筛选本地区行业代表性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及时组织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二、请各单位负责对本地区申报单位进行情况核实,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推荐:
(一)近三年有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二)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三)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
(四)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三、推荐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自行注册,按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有关要求开展自评价和打分,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上填报申报书,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后提交给所在地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初步材料审核。各县(区)、州(市)按照工信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平台网站进行初步审核,逐级上报,并将有关上报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作为审核附件上传。请州市工信局详细核对县区账号密码名单,如有未分配到账号密码的请立即与省工信厅资源综合利用处联系。
(三)各县(区)及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步审核后逐级上报,各州(市)工信局于2023年6月9日(星期五)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汇总表及报告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将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请列入工信部前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于2023年6月9日(星期五)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完成填报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年度动态管理表。
联系方式: 0871-63512586,184242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