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3年磷石膏综合利用扶持项目的通知
- 时间:2023/4/20 16: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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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2〕84号)要求,加快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现就做好昆明市2023年磷石膏综合利用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
(一)2022年在昆明市实际完成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二)昆明市辖区内组织开展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且评价认定2022年度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量达到5万吨(含)以上(干基)的项目。
二、申报资料
(一)项目建设投资补助
1.承诺书(附件1)
2.昆明市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投资补助申报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
6.企业在“信用中国(云南昆明)”平台下载打印的信用报告证明材料
(二)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补助
1.承诺书(附件1)
2.昆明市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补助申报表(附件3)
3.2022年度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按季度评价)
4.企业在“信用中国(云南昆明)”平台下载打印的信用报告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按照《昆明市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实施方案》(昆政办〔2019〕11号)要求,项目按属地化原则同时完成线上线下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请于5月8日前登录省财政厅“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网址:czt.yn.gov.cn/ygyc/)完成线上申报,并同步向所属县(市)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胶装成书)完成线下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一致,项目申报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清晰完整。
(二)5月14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组织完成辖区内相关企业项目线上、线下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并将各县(市)区申请报告、汇总表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源综合利用处。
四、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信局资源综合利用处:李晓微 63610515
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杨沅珊 63544947